T-29.III.1. Condemn your savior not because he thinks he is a body. 2 For beyond his dreams is his reality. 3 But he must learn he is a savior first,before he can remember what he is. 4 And he must save who would be saved. 5 On saving you depends his happiness. 6 For who is savior but the one who gives salvation? 7 Thus he learns it must be his to give. 8 Unless he gives he will not know he has,for giving is the proof of having. 9 Only those who think that God is lessened by their strength could fail to understand this must be so. 10 For who could give unless he has,and who could lose by giving what must be increased thereby?
第8句說「給予是擁有的證明」,但第10句卻說:「除非已擁有,否則怎麼給得出?」,我覺得這二者相互矛盾。
我覺得這一整段話的意思是要舖陳「給予是擁有的證明」,而不是在強調「除非已擁有,才能給得出」。原文的意思好似說:「對於那些自認為除非擁有才給得出的人,或是給出就可能受損的人而言,有何增加之處呢?」 我只是想指出這二句話的意思是相反的。你覺得呢?
答:
這兩句話不只沒有矛盾,反而是奇蹟課程最愛用的修辭(rhetorical)公式:
除非你給出,你才知道自己擁有;除非你擁有,你才能真正的給。
這邏輯跟另一公式一模一樣:
除非你寬恕別人,你才可能知道自己被寬恕了;除非你接受寬恕,你無法(給出)寬恕任何人。
這是小我世界「永遠無法翻身」的原因,這種狀似矛盾的處境,是個沒有出路的「惡性循環」,這就是為什麼,奇蹟課程說,我們靠自己是做不出任何事的,(只會在同一圈子裡打轉)。
為此,我們必須邀請聖靈進來,因著祂的加入,才能打破了小我世界的「詛咒」—惡性循環。
當聖靈告訴我們:我們已經「擁有」或是「我們已經被寬恕了」,這個惡性循環,便有了一個新的起點與循環。
因為我已經擁有,我才能夠給;唯有我給出來,我才知道自己擁有。
若要轉變為良性循環,關鍵在於,你必須先接受…(不論什麼),但你不知道自己真的接納與否,於是「給出」成了你「擁有」的一個證明。這就是「我們的首要任務即是親自接受救恩」的關鍵作用。
上天的恩賜(例如寬恕)早已給出,我們也收到了(receive)(例如,別人不怪罪我們),但我們未必接受(accept)(例如:自己抓著罪咎不放)。 因此,先接受祂的禮物,是一切的根本,我們才可能說出、給出、作出。
我們若不懂得接受神的愛,那麼在人間給予和接受愛的循環,不論怎麼努力,都會有附帶條件的,落入了小我的特殊關係(惡性循環)。
我發覺,這是東方奇蹟讀者最被忽略的一環,大家都在靠自己的修行去愛,寬恕或行奇蹟…其中充滿了攻擊與怪力亂神而不自知。
如果自己沒有真正收到上天的愛或寬恕,我們在人間修出的「愛」,「寬恕」或「奇蹟」必然得靠小我,擺脫不了它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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